国家实践
核供应国集团若干参加国政府制定了以下“良好实践”,确定了支持有效出口控制实施和执行的实用方法。这些文件可在下面下载。

以下做法是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在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德国、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制定的。

这些做法认识到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有可能严重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并破坏经济、商业和社会发展;并认识到多元化商业部门(出口商、托运人、货运代理、经纪人以及所有参与商业或金融交易的人员)在协助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的多边努力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做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旨在提供一个平台,各个公司可以通过该平台采用内部做法,但并不详尽。这些做法补充了遵守国家法律的现有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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