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修正案涉及:

  • 第 2 节的出口说明澄清,只有用于核反应堆用途的氘和重水的出口才受到控制。
  • 第 6 部分(重水生产工厂)增加了用于生产重水或重水升级系统的三种新工艺。前面的文本识别(并解释)了水-硫化氢交换过程(或格德勒-硫化物(GS)过程)和氨-氢交换过程。
    修订后的部分还包括联合电解和催化交换(CECE)、联合工业重整和催化交换(CIRCE)以及双热氢水交换(BHW)。此外,删除了关于红外吸收分析仪的条目(6.6),因为重水生产厂中使用的红外吸收分析仪不是专门为重水生产而设计或准备的。
    为填充氢同位素交换催化剂的塔或塔添加了一个新条目 (6.10),以说明添加了 3 个新过程。
    最后,在第 6 节中对过程数据进行了一些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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